观点网讯:据外媒10月31日报道,上海市初步希望能在11月15日左右自行发行71亿元地方债。
该报道援引某银行人士消息,“上海市的债券进展迅速,很多细节已敲定,包括采用招标形式。可能最早11月初推出”。
据参与上海地方债发行承销团成员透露,目前,上海已经选定交通银、上海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为本期地方债发行的主承销商。具体的承销团成员资格也会很快确定,大概在20家左右。
据了解,10月2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的通知》,通知显示,经国务院批准,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成为今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的试点省市。
其中,广东省获批自主发行人民币69亿元债券,债券期限为三年和五年,期限结构为各占50%;上海市、浙江省和深圳市分别为71亿元、67亿元和22亿元,四地发行规模总计为229亿元人民币。
通知发布后的10月27日,广东省财政厅与42家金融机构在广州召开2011年广东省自行发债工作通报会,讨论发行事宜。据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透露,广东省计划在今年11月底前选择有利时机完成债券发行工作。
鉴于此,多位银行人士相信上海将成为第一个自主发行地方债的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