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6日,福州市国土部发布公告称,将于7月26日至8月4日挂牌出让福州市仓山区,三环路北侧的2011-26号宗地的4块地,合932.77亩,挂牌起始价14.23亿元,竞买保证金5亿元。
公告显示,编号为2011-26号宗地,位于福州市仓山区,三环路北侧、齐安路东侧。总面积621849平方米,将分四个地块整体出让。
其中,地块一土地面积为14117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三甲医院),容积率介于1.46—2.24,建筑密度不大于27%,绿地率不小于30%,出让年限50年。
地块二土地面积9200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老年人养生村),容积率介于1.0-1.08,可设置地下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本地块实用地面积的30.0%,地下商业建筑面积单列,不计容积率。建筑密度不大于17%,绿地率不小于30%,出让年限50年。
地块三占地面积36469平方米,规划用途商服用地(商务办公、酒店),容积率2.0-2.96,酒店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出让年限40年。
地块四占地面积352229平方米,规划为商服用地(商业、商务办公),容积率1.0—1.07,可设置地下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本地块实用地面积的50.0%,地下商业建筑面积单列,不计容积率。建筑密度不大于34%,绿地率不小于15%,出让年限40年。
此外,公告要求,除医院建筑、老年人养生村建筑外,其他高层建筑形式应为塔式。老年人养生村地块西部临地块西侧规划路建筑高度宜控制在24米以下。在义序机场未搬迁的情况下,建筑总高度突破义序机场净空限高要求,应征得空军部队同意意见后方可实施。
公告还对这一地块作出如下具体要求:
1.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投资30亿元以上并按照三甲医院的标准建设一座综合性非营利医院及老年人养生村。综合性非营利医院床位应不少于2000张,建成后按三甲医院标准申报参评。
2.医药物流交易中心、三甲医院、老年人养生村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30个月内建成,否则应按市政府有关规定缴交增值地价款。
3.医院配套职工周转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8万平方米,不可作为经营性房地产对外销售和交易。
4.在满足停车及安全的前提下,地块二、地块四可设置地下商业,其中地块二地下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地块二实用地面积的30.0%、地块四地下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地块四实用地面积的50.0%,上述地下商业建筑面积单列,不计容积率。竞得人须按照《福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补交土地价款。
5.若机场控高限制取消,地块一、二、三、四容积率指标可分别调整至2.4、1.9、3.4及2.5以下,增容部分建筑面积按标准(9.67亿元×成交价/出让底价)补交土地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