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6月8日,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称,将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市的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为交易各方提供准确信息和资金监管等服务。
通知表示,该平台将于7月1日开始,在海淀区进行试点,其他区县在条件成熟后也可开始试点工作。
6月10日,北京市住建委就即将试点的“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的操作细则对各大中介机构进行首次培训,明确表示“一套房限委托一家中介”并非永久独家委托,业主仍享有变更委托权。
据参加此次培训的中介机构的负责人介绍,规定中要求通过该平台交易的二手房,一套房限委托一家中介。细则说明,该规定并不同于独家委托,住建委仍保留业主单方到住建委变更委托中介公司的权利,变更后网签等权利也相应变动,但违约风险业主自负。
为防止出现“阴阳合同”,通知规定参与资金监管的银行要向住建委提供信息,其中可能会包括贷款信息等,以使客户在银行的冻结资金额度在住建委也能有备案。在缴税时,住建委也就掌握了真实的市场成交价格,而非目前在网签时由中介自报评估价,失去了对真实价格的了解,也就有效地防范了做低合同价避税的操作。
细则还明确,业主定价应尽量参考该区域成交量较大的经纪公司的历史成交记录,这样定价更为合理,有助于快速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