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23日,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11年一季度报告称,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9.8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5.8%。
数据显示,新湖中宝本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053,比上年同期增加43.24%。营业税金及附加为2858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51.88%,原因是本期房地产结算收入减少。
净利润为2.7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6.61%,原因是本期投资收益增加。
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316亿元,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1.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1.695元,增2.61%。
据此前年报显示,新湖中宝2010年的地产业务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金额人民币58.78亿元;实现结算面积88.78万平方米,结算金额62.8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08%和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