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地局前副局长殷国元受贿金额高达3671万,另有近千万元资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导致国家损失4600万;其“自首情节”未被法院认定。
观点网讯:8月14日下午2时,64岁的前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上海市土地学会会长殷国元,因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私藏弹药四项罪名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07年4月,因上海社保案件的调查深入,在上海房地产市场呼风唤雨12载的殷国元被牵扯出来。资料显示,殷妻陈伟在此前半个月已被有关部门审查。在殷氏的受贿金额中,有800余万属于共同受贿。
据了解,在殷国元受贿的3671万元中,有3280万元来自地产商人江信惠。此人曾为上海房地局建设用地事务中心副主任,亦为殷分管部门的旧部。在本世纪初,江氏下海组建上海惠格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惠格置业”)。2003年9月,惠格置业获得了嘉定区一幅520亩的土地。该地块紧邻同济大学嘉定校区、嘉定国际汽车城,因为“上海F1赛车项目”在此前后签约,顿时身价数倍。此后,江信惠又通过殷国元得到了金山区海湾路新城区B15地块(141亩)的开发权。
殷国元与地产商利益均沾的另一种方式是低价购房。2002年,分管拆迁工作的殷氏,要求长宁区房地局为上海茗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长宁馥邦苑”发放拆迁许可。2004年,殷国元在茗嘉房产的关联公司上海盈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盈嘉房产)购入别墅两套,购房资金来自江信惠。其中一套别墅的买入价被认定低于市价91万元。加开发商付出的8.5万元装修费,殷国元被控收受盈嘉房产贿赂99万元。
2005年5月,殷国元买入胶州路5号一层商铺、获得优惠差价20万元,买房所需款项则由另一名地产商卢勇支付。卢氏亦为政府官员出身。此外,殷国元作为浦东新区康桥镇多起土地利用的审批负责人,曾以低于市场价125万元的价格,在著名楼盘康桥半岛购买房屋两套。2004年7月,殷国元以139万元购入杨浦区国定路358弄2号房屋两套,低于市场评估价114万元。
还有在殷氏的判决书中,对其滥用职权罪的判决,依据是他在旧城改造项目中,为原市委书记陈良宇之弟陈良军等违规批地两幅,造成土地出让金及收益损失4600余万元。
不过,据法院内部人士透露,涉嫌行贿殷氏的众多地产商,尚未有进入司法程序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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