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房地产行业的第一生产资料,土地资源对于开发商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土地市场亦成为房地产市场中最为硝烟弥漫的战场。
防囤地,中央地方齐发力
在房地产市场处于上升通道时,掌握了土地资源和资金优势,往往就决定了企业的成功,在2007年,房地产企业在资本市场和土地市场上可谓呼风唤雨,一马平川,融资—圈地的模式被数次复制,地王地不断出现。相反,市场却表现出的较重的供求失衡。
由此,中央与各地主管部门均意识到了对土地市场管理,特别是囤地现象整治的重要性:要求合理控制单宗土地出让规模;每宗地的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年;开发商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按合同约定分期付款,但地方政府不得为开发商分期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等众多规定。
在上海,对于囤地问题同样采取了从严,不仅加紧中央相关政策的落实,如一月份以闵行为试点的囤地调查及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在土地拍卖的源头上,上海在挂牌文件上也首次出现了“对曾在本市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竞买申请人,未按合同约定开工建设和竣工的,且没有按相关处置意见进行整改的,出让人有权取消其参加本次竞买活动的资格。”的规定。
握一级,引导楼市走向
从近阶段来看,对于土地市场的把控,上海主管部门显然已经落实到位,显现出一定的成效:从1月初的卢湾双地块底价成交、到1月底新江湾F地块底价成交、后又有虹口北外滩汇山码头中地块以底价成交,2008年至今几乎所有受到关注的热点地块均以一样的形式出让,这里可以看到,主管部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交易秩序上,上海土地交易中心的成立及投入使用也助益良多,在囤地主体上,土地闲置费及土地增值税也让囤地成本增加不少。
在一级市场清热后,市场基础回落,走向引导就变得较为容易,相信上海房地产市场会愈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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