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开始,政府已经下令,不允许中国企业转移全部或部分所有权到海外,换而言之,红筹上市的可能性将不复存在。除非企业在去年之前已经完成转移工作。
也就是说,如今的企业要上市只能以中资企业的身份完成,必须接受证监会的监管和批准。
香港上市成本仍低于A股
以即将成功上市的恒大地产为例,一种可能是恒大早在几年前计划赴港上市时就已经把项目或公司所有权转移了,另一种可能就是恒大的所有权依然在国内,那么在香港上市成功后就是中外合资企业,上市后得到的外资也能回国使用的。只有一点很麻烦,那就是在上市之前,要经过证监会的各种考察和审核,证监会批准后才能到香港上市,而这就成了最困难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
另一个让预备上市企业担心的是,从去年12月1日,第57号令在全国正式实施,外资被限制在了中国的房地产市场门外。如果这些企业通过了证监会的批准,在香港成功上市,那么融得的外资如何归回国内?
据东吴证券总经理助理申隆先生介绍:"虽然现在不能转移所有权到海外了,但是国内房企如果直接到香港上市,那么该企业就变成了中外投资企业,所开发的项目也就成了合资开发的项目,这样,在香港融得的资金就能顺利的拿回来用了,当然,时间上可能会比以前慢一点"。
事实上,近期仍有诸多企业排队等候赴港上市,这些企业的上市计划多在两三年前便已做好红筹上市的计划,孰料今年政策陡然生变,但已经开始执行的计划这时也不能打退堂鼓了。而且和转移A股上市的时间等各种成本相比,境外融资后拿回境内的成本还是比较划算,赴港上市的难度和不确定性,也不会高于在A股IPO。
外资进入需先成立合资项目
对房地产企业而言,有资金毕竟不是坏事,而且监管层没有完全禁止外资投资房地产,只是需要必要的审批程序。
但外资独立在内地开发项目已经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了,据世邦魏理仕华南投资部负责人伍德才先生介绍,现在的外资只能用股权投资的办法,建立合资企业来完成房地产投资。
在中国成立合资企业,就必须遵守2001年8月开始实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事实上,在房地产企业,成立合资企业说容易也很容易,因为完全没有投资金额、股权份额等限制;说难也很难,因为是否能成立完全要靠商务部、外经贸等部门的批准,至于通过的标准是什么,谁也说不准。
合资的企业或项目公司成立后,外资才能投资中国的房地产企业。因此,诸多港资房地产企业正在国内积极寻找合适的合作伙伴。2007年底,新鸿基和富力、合景泰富一起合作开发广州猎德村的商业项目,在启动礼上,郭炳江明确表示新鸿基今后在国内的发展都将以合作的形式进行,不再会有独立开发了。
至于并未上市的国内众多中小开发商,今年信贷紧缩,资金必将严重缺乏,很多项目将难以继续,如果希望能得到外资的注入,基本已不可能。除非项目变成中外合资,那么外资才能顺利注入。
据业内有关人士透露,把国内的独资项目改为中外合资,在目前监管较严的京、沪、广、深四大城市很难完成,但在广大的二线尤其是三线城市则比较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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