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各布斯扼要列出了一座好的生机蓬勃的城市的四个要点,就是:用途混杂、街区小路网密、不同年代建筑的并存,还有,建筑密度够高。
最近五年我住在北京,常有人问起我最喜欢哪个华人城市,问的人以为我会说北京、上海或香港,但我总说,以居住来说,台北最好。我曾对在台北学过汉语的老外也提出过这个问题,他们想想,也总是说:是,还是台北好。
我很幸运在1994年至2000年在台北住过七年,之前大部份时间住在香港,小时曾多次随父、1980年代又因做电影也多次来台,那时我觉得台北很丑。当时我想象中的明日之城,是一个由光亮高楼和巨型商场组成的城市,还有从电影看到的美式亚市区(大陆媒体往往误称其为郊区)的别墅,内有巨大的厨房,多个厕所,小孩一人一间,屋旁停着两部车,周围绿化。这两种想象——高密度高层市区和低密度低层亚市区,就是当时我的现代化“城市美学”观念(很不幸,至今很多人仍有着这样的“理想”),难怪那时我会觉得台北不够“现代”,甚至很丑了。但丑归丑,我的实际体验却是,台北好玩、好吃,灯红酒绿,还可以买盗版书盗版唱片。到了现在,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恐怕也有不少首次来台的大陆人,仍可能会有同样观感,就是:台北不够现代,丑,但生活质感不错。为此我曾写过:台北是一个被低估了的城市。
在大陆到处跑了几轮后,更体会到台北的好跟它的城市“建设”或“不建设”有密切的关系。如果我的生活经验是可靠的,那我以前想象的那种现代化城市定形、未加反省的城市美学,就值得怀疑了。这个怀疑,在简·积各布斯(JaneJacobs)1961年发表的《美国伟大城市的死与生》里,被证明为是有道理的。
什么是好城市
积各布斯扼要列出了一座好的生机蓬勃的城市的四个要点,就是:用途混杂、街区小路网密、不同年代建筑的并存,还有,建筑密度够高。
一,用途混杂:城市生活的很多需求,只有交叉混杂在一起才能产生优化效应才能每天大部份时间有人气。当然城市也需要用途管制,但那最初只是把不能兼容的活动如污染工业搬出市区,后来许多规划者误以为土地用途的界定代表了科学的现代化城市规划,病变出一种近似洁癖的做法,认为城市生活应该以功能来分区,如纯写字楼区、纯住宅区和纯商业区,结果却扼杀了城市的活力,制造了生活不便和无法解决的交通拥挤,以及晚间的大片死城甚至犯罪黑点。现在,规划师大都理解了过度的用途分区造成的后遗症,只是政府不见得有这样的认知,易在好大喜功的心理驱动下,并受到为谋求利益极大化的发展商的影响,作出大盘功能分区的决定。
但台北是幸运的,竟没有被上个世纪的教条所谋杀,仍有大面积地区是用途混杂的。
二,街区小,街道自然就密,就是说一条纵向的路很快就碰到横向的巷,如果两旁都是混合用途的建筑,步行得到鼓励,人行道的使用率就很高,商店就会存活下去,不容易出现积各布斯所说的沉闷地带或失落空间。路网密,马路就可以相应较窄,配以公交,就更进一步成就了城市生活。
台北经过满清的政府行为、日本人参照欧洲近代城市理念的改造、上世纪中期以后的重建和扩建,又有各族群居民的添加补改,留下的幸好大致是一个街道有宽有窄、街区不大不小却掺含着汽车可穿过的巷子的方格网布局,不纯粹却实际上起了类似小街区密路网的效果,加上混合用途,才有了我们印象中台北市区生活的丰富。(图1)
图1台北日据时期的总督府(现“总统府”)
三、不同年龄建筑的并存,包括标志性建筑、有历史或美学价值的建筑,更包括所谓普通建筑。普通建筑是我这里要强调的,因为商业和政府行为自然会偏重标志性建筑,较聪明的市政府也知道保育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可是对居民来说,他们工作居住的普通建筑也是值得珍惜的。以我为例,我现在每次回香港,就住在小时候住过的一个地方,是一幢外貌并不起眼很不“现代”的普通大厦,有四十多年历史,我不单对它有感情,还坚信如果拆掉这样的大楼将是香港的损失。
我不是说城市不许变,其实城市是要变的,我们不能要求一个城市成为活博物馆仅供欣赏,除了不可替代的建筑应尽力保留外,旧建筑要不断维修和局部更新,甚至应该欢迎新建筑的出现,但那应该是逐一的渐变而不是大规模的突变,不能因为它是普通建筑就横遭滥拆。我称这种变化为附加法,新的附加在旧的之间,就如有机耕种般讲究不同植物混杂的精耕,关爱的对象应该包括五十年、四十年、三十年、二十年、十年的那些不起眼的但与居民共同成长和他们感情所归的普通建筑。
普通建筑才是一个城市的主菜、城市的母体。
不同年龄的普通建筑聚在一起,复杂多元的用途才有可能混合,也表示了不同阶层、族群、职业和消费倾向的人,能生活在共同的空间里并实现互补和分享,是有利于社会资本和阶层凝聚的。(图2、3)
图2上海外滩
图3香港之夜
台北拆拆、建了这么多年,竟还剩下了不少有不同年龄建筑拼贴并存的有意思的地区。我发觉这并不完全是误打误撞。自1980年代末以后,台北学界和文化界对城市发展的理念就有了有较多的反省和介入,而市民的维权意识和社区意识就算没有阿姆斯特丹或波特兰那么高,也是华人城市中最高的。要维护一个城市建筑面貌的多样性不是容易的事,需要政府、规划者、学者、发展商、业主和居民的持续积极介入,才能作出聪明的群己利益的平衡。
四、高密度不等于过分拥挤,后者是贫民窟的特点,很多人挤住一个小空间,没有稳私。但上世纪好一阵子,规划者却误把高密度老城看作是贫民窟,不思逐步改进,念念不忘大规模拆迁,以便利光亮明日之城的一步到位,并以把低收入者集中到公费补贴高楼和把中产者搬去郊野低密度住宅区为己任,成功地一举谋杀了不少大城市和郊区。
城市密度一低,加上地区用途分隔,必会造成行人稀落,商店和公交因失去经济效益而难以为继,只得以私人汽车代步,高速路割裂市区,居住小区住着同质性很高的居民,商店归总在大型商场,失落空间蔓延,出现一种市区内的“亚市区”。复杂多元的城市生活就为单调的亚市区生活所代替。(图4、5)
而台北却一直保持着相对的高密度。从我的观察,台北一般家庭的居住面积要比香港大很多,说不上过份拥挤,除高楼大厦外,还有很多不同年龄不同高度密度的建筑,包括四至六层的联排屋,是较理想的密度组合。
回头想一想,台北固然不可能是甚么都做对了,肯定也犯过不少错误,但它一定也大面积的做对了很多事情,才会觉得它好。
台北是幸运的,它的普通生活之美,它的平易近人,其实是更有智慧的现代。这样的城市美学,完全颠覆了我以前那种不懂生活、不近人情的“现代—光亮—花园—美化—明日之城”的机械化规划教条。
有了生机勃勃的紧凑街头和公共空间,才有可能出现波特莱尔、班雅明和李欧梵式的步行漫游者,而我也经常是这样一个漫游者。但我会提醒自己,更关键的是,相对于投资者、政府和外来的漫游者而言,在当地工作和居住的人,他们才居于道德权利的最高点,归根结底,城市是他们的。台北就是在这方面做得比北京、上海和香港都好太多,这也解释了它的生活质感。
台北的神韵风流,它的文化与文明,相信其中总有一部份是跟它的建筑城市赋形有关的。千万不要破坏自已的好而去追他城之短或一些已破产的所谓“纯粹的美”的理念。
我还要再次强调一下所谓“普通建筑”。古迹名胜建筑的保育固然重要,全城层面的景观建设和各街区层面的地标建设也是不可少的,而在底气深厚的城市,我们也容得下一两个CBD(中央商业区)之类的计划新区和几家甚或几十家星巴克(咖啡连锁店)。(图6)然而,普通市民工作和居住的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所谓普通的路、街、巷和不同世代的普通建筑,以及维护历来因时流转的混合用途,其实也是同样重要的,如果不是更重要的话。(图07、08)
城市当然必须要有经济活力,只是,其实并不需要把自己大面积变身成为无特色的所谓“现代—光亮—花园—美化—明日之城”。恰恰相反,真的世界级城市如纽约、巴黎和伦敦,皆持有其自己的城市风采:大面积的用途混杂、高密度、不同年龄建筑物并存。这种富有生机的特色城市,才更能吸引全球人才。
图6规划中的北京朝阳商务区
图7北京宣武区过街楼
图8兴旺的夜市
现代主义城市观的误区
因为有兴趣探讨城市问题,我在1976年办了一本城市杂志,对有关城市的论述也就比较注意,加上生活的体验,才逐渐察觉到所谓“现代—光亮—花园—美化—明日之城”的观念有很大的误区。误区的造成,甚至可以追溯至十九世纪末的乌托邦主义和上世纪的现代主义城市规划,包括埃比尼泽·霍华德(EbenezerHoward)反大城市的“明日花园城”(田园城),莱特(FrankLlyodWright)的一人一顷的“广顷城”,和其中最邪恶的勒·柯布西耶(LeCorbusier)的“光亮城”(光辉城)。
以进步和未来为号召的“光亮城”,实际是花园城和广顷城的高楼版,主张在互相隔离的绿地中伫立独幢的现代主义钢和玻璃的摩天楼,崇尚机器化的想象,把城市当成“制造交通的工厂”,只是霍华德推崇步行和公共交通,勒·柯布西耶和莱特则要消灭行人,以车代步。柯布西耶就说过:“我们一定要杀死街道”,代之以汽车高速宽路。不论是霍华德和柯布西耶的集中主义,或莱特的分散主义,口头上都说是反亚市区的,但他们的主张却无可避免地助长了亚市区的膨胀。柯布西耶就自鸣得意的说过:“我将住在我办公室30英里外的一个方向,在一棵松树下;我的秘书将住在它30英里外的另一个方向,在另一棵松树下。我们俩都有自己的汽车”。他在1925年还狂妄地提议拆掉巴黎市中心区以实现他个人的狂想,幸好没有得逞。(图09、10、11)
图9柯布西耶的“现代城”构想平面
图10柯布西耶的“现代城”构想
图11柯布西耶规划的伏生瓦市中心
这些论调影响了上世纪不少城市规划者和决策者,遗害包括大片破坏老城区以实现所谓更新、大面积功能分区、市区的亚市区化、大型公共或炫耀性建筑分隔独处而四周是中看不中用的景观化无人地带、城市街道两旁建筑形成的连绵性“街墙”被破坏、消灭行人造成的赶绝马路商店而造成城市生活的终结、私人汽车主导的交通系统进一步割裂了城市、内向型同质居民小区的单调、人口分散主义的蛙跃式区域规划、没有就业安排也没有高速轨道交通连结的卫星城、只有汽车才能到达四周是停车场的独伫商场或办公园区、城市边缘的低密度亚市区的无限蔓延(所谓“摊大饼”),以及郊野和农地的消失……等等。
受害最深的是美国,然而全球不少城市曾经甚至仍在步其后尘。(图12)
图12钢筋混凝土森林和人工峡谷(纽约)
可喜的是,现在部份城市规划者、政府和市民已有所反省,包括老建筑的保护、并由关注个别建筑扩展到整片街区或城市核心区的保育、城市边界限制以保护郊野、整体的协调和可持续性增长、重点考虑公交和善用密路网、精耕式分区管制如局部地区建筑限高、奖励式重新利用失落空间、尊重地域文化特色、停止整片拆建和大盘批地、低收入者的公费住房分散溶入市区以避免歧视、渐进的老区改善和“士绅化”。这些,都符合所谓“新市区主义”(NewUrbanism,亦称“新传统主义”,参见1996年《新市区主义宪章》)的原则。
高密度
中国以至全世界,总之,对大多数城市来说,除了高密度别无选择。
发展低密度亚市区将是中国大地的灾难。
曾任职台北大学城乡所,现任教北大的柏兰芝曾指出北京这样城市发展的所谓“郊区”(亚市区)低密度住宅的问题:“高增长的中国将沿着(幻想中的)美国的道路前进……在新镇或卫星城的建立过程中,就业机会的分散始终赶不上居住的分散,而道路建设的速度又赶不上私人汽车增长的速度,如此延伸的是通勤距离的拉长,城市向郊区无边无际的蔓延。低密度的郊区化发展蚕食了都会区周边的青山绿水以及肥沃的农田——请想象一下今日江南的陷落,可以作为对比”。
高密度的城市,一方面要优化核心城区的失落空间,另方面要建设环绕核心城市的高密度卫星城,或叫新城。然而,不管叫卫星城或新城,虽然尽量想做到相对的就地就业配套,但事实上不可能自给自足,必然还要依赖核心城市,故此,两者之间的地面高速轨道系统是关键性的必需配备,增加公路并扩宽,否则卫星城的景气会出现大问题。市区内也应以公交优先,包括地下和地面的轨道交通、公共汽车和货运车。中国城市不容私人汽车优先,这也是世界的先进经验——伦敦、阿姆斯特丹、新加坡和香港,等等。
高密度城市不需要把建筑完全改成摩天楼,比如新加坡、东京、纽约、伦敦、巴黎等世界级城市,其实都能够在核心市区保留整片不同年龄的较低层的建筑。若能紧凑排列,除CBD新区外,其余市区就算主要只是四五层高,密度就够高了,足可以成就公园、市集、市政文娱设施等公共空间,养起公共交通,容纳大量人口。
混杂上的附加
下面,我将主要以香港为例,继续谈论这个问题。
香港城市发展应该采用“附加”(add-on)而不是拆光重建的方法。我们要珍惜所有——我强调“所有”两字——既存的建筑,那怕在时人眼中被认为是普通的甚至是土气难看的,不要太急于作价值判断,因为所有这些建筑都是我们某一段的历史,是文化的累积。
本雅明说,我们要从坏的新事物开始,或说,历史不能从头来,所有的努力是对既有的现实的附加。
附加的同时难免要有选择地清除,但重点是在保存现有的基础上而附加,只作必要的清除,而不是先清拆精光,从头再建。
我去看过上海和台北﹐很羡慕它们保留下来的东西很多。上海思南路把几十栋洋房和大树都保护下来没有动过﹐而香港却做得太晚了﹐在某些地段,整块的风格完整性已经失去。
香港的独特风格正是不配套的复混,最大资源就是这个混杂暧昧拥挤的既存空间:许多东西高密度地重迭在一起﹐超复杂﹐却有暗序,这才是我们的迷人之处。为甚么游客跑到香港来点名要看那个重庆大厦﹐那么乱的地方﹐但看了很过瘾,因为它是香港独特的空间。我们的出路是令城市更复杂化、差异化,更有特色,因此也更过瘾,更吸引人。
可是香港政府就喜欢整块地方重新规划﹐这样好象才能体现他们的政绩。他们觉得把原有的东西重新改造,即使改造得再好也显不出他们的工作,总要在甚么地方填一块地另外开辟一个甚么中心。这样做是没有意思的,因为没有文化底蕴。
相反,从兰桂坊到SOHO一带﹐政府只做了一条自动电梯和一些路面,其余都是民间自发搞出来﹐却弄得很有人气,成为景点。这可以给我们一个启发。
附加法有三个要点:
一是趁势,在现存的现实上加以发挥,哪里有潜力就把注码押在那里,不要从零开始。
二是成堆,物以类聚,产生规模效应。譬如:把中环大会堂附近的高座变成国际书城,通过有效利用政府资源,降低租金,开出一群优质书店﹐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象征,可以移风易俗,整个香港的人文气氛都会上升。把大陆书﹐香港书﹐台湾书和外文书都集中到一起,成自由行旅游焦点,肯定旺丁旺财,就像台北一家诚品书店就提升了一个城市的形象那样。那时,谁还会笨到说香港没有文化?低座交给香港话剧团和中乐团交响乐团为长期演出场所;往东在添马一带建电影博物馆、流行乐博物馆、漫画馆和创意设计馆,表扬本土创意;沿海边让画家摆地摊,连起演艺学院和艺术中心,成行成市,这就很有规模效应。而且因为是在市中心,更能最有效的改变香港人的自我理解,让全世界对香港的文化想象更聚焦、更丰富。
三是透孔,或叫分摊,不要政府或交给地产商包办规划,只需一定的引导,透孔让民间资源自动从各个方位渗透进来﹐力量就更大了。
还需要新的地标吗?
如果拥有无限资源,也无妨多搞点有性格的标志性“有标题”建筑物。不过这事情不急,香港已经拥有超越一般城市的众多地标了。维多利亚港两岸的密集而多样的建筑群和太平山,早就把香港放进世界十大奇观城市之列了。任何单一维度的地标只是锦上添花而不是起死回生。重要的并不是地标建筑,而是大多数当地人生活在其中的大多数建筑。没错儿,就是所谓“普通”建筑。
有地标建筑,就有地标以外的大多数普通建筑,或转用文图里(RobertVenturi)的比喻,有了拉斯维加斯,就表示有更多的社区“大街”。大城市是两者都要,两者之中,普通建筑才是主菜。那是人民老百姓的生活世界,是他们工作,休闲和安身立命之地。用一个流行但不太准确的说法:那是一个城市的软件。
有旧貌的城市才有新意,这是不无反讽的——全是新建筑的城市反倒是最没有特色最普通的城市。这就是为甚么我们应该整片保留所有既存城区的面貌,只做逐步渐进的维修改善和附加的理由。
更何况一个为人民的政府,首先应把大部份资源用来改善普通人的生活素质,提升人民的生活尊严,在普通社区的普通建筑里。
一个大城市的魅力,主要是看在复杂高密度市区的复杂高密度的“普通建筑”里,能提供些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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