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留言板
  • >> 观点网 >> 地产中国 >> 正文
    浙江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10倍至20倍
    https://www.guandian.cnmaya lau2007-09-12 12:26:26来源: [ 观点网 ]
    发表评论 打印文本 关闭

      修订完毕的《浙江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已由浙江省政府下发实施,浙江的新《办法》规定,按土地等级,该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分4类:大城市每平方米年税额分别为5元、10元、15元、20元、25元;中等城市分别为4元、8元、12元、16元、20元;小城市分别为3元、6元、9元、12元、15元;县城、镇、工矿区分别为2元、4元、6元、8元、10元。新《办法》要求,各市、县政府根据当地区位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等确定土地等级级数和范围,选择适用税额标准,城市土地等级至少分3级。同时,外企也将纳入征收范围。其中,大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中等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20万以上、不满50万的城市;小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20万的城市。

      此前自198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旧标准分为五种类型,分别是:杭州市、宁波市适用大城市的税额,每平方米年税额0.5-5元;温州市、嘉兴市、湖州市适用中等城市的税额,每平方米年税额0.4-3元;绍兴市、舟山市、金华市、衢州市及各县级市适用小城市的税额,每平方米税年额0.4-2元;县城每平方米年税额0.4-1元;建制镇、工矿区,每平方米年税额0.2-0.4元。相比新规定,税额提高了10倍至20倍。

      今年6月份,国税总局针对去年12月国务院公布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作出了相关政策解读,强调了新规的作用。调整后的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为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据悉,目前已出土地使用税新规的城市都提高了2倍以上。

     

    相关文章

    ·浙江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10倍至20倍 07/09/12

    ·2007年7月青岛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一) 07/09/12

    ·不能以劫夺民财手段来调控房价 07/09/12

    ·土地税收难撼开发商高利润 07/09/12

    ·土地税收难撼开发商高额利润 成本转嫁给购房者 07/09/12

  • 观点网关于本网站版权事宜的声明:

    观点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客观提供更多信息用。凡本网注明“来源:观点网”字样的所有文字、图片等稿件,版权均属观点网所有,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或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您速来电020-87326901或来函guandian#126.com(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与观点网联系。

观点 © 2005-2006 guandi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B2—20050206] 关于我们 | 业务联系 | 友情链接
网上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