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的美就好比少女的美,环肥燕瘦,各具姿态。有人喜欢杨玉环,有人喜欢赵飞燕;有人喜欢悉尼歌剧院,有人喜欢朗香教堂。而这都在于他们身处时代的不同,因此也就注定了审美及标准的不同。
对于建筑的实用、经济、美观,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认知,而且每个人的心中也各有自己评判的天平。究竟判断建筑的标准到底是什么?而约束这些标准的规范又该如何制订?值得探究
源自社会目标的追求
不同的国家在面对相同的目标时,往往会依照不同的标准。这样,标准的问题就成了一个政治问题。“标准”是新的文明战争的前线,我们在讨论标准的同时,要注意这一概念后面人类的根本意图。
从两千年前维特鲁威时期,建筑界就将建筑三要素归为“实用、经济、美观”,尽管不断变化的流派风格不断地挑战这一命题,但它仍然坚固地站在建筑类教科书的原理一行,似乎要成为永恒的标准指导着我们的建筑设计。
但如今,当我们被无数的“生态”、“自然”、“文化”包围的时候,面对种类繁多的设计流派和价值取向,面对建筑师自己都不知所云的立面形象和好坏标准,那么是否到了重新制订新的建筑设计标准的时候了呢?
的确,建筑的标准需要重新制定,但制定的标准却仍然是“实用”与“经济”。
这个观点意味着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我们长期就依从的标准在众多方面并不实用,也不经济。因为“实用”、“经济”是一个社会的综合结果,而不是技术上制订一个不变的体系。我们必须时刻警觉唯技术论(或者说技术的惰性)和技术的社会目标准方向的区别。另一方面,关于实用经济也有不同的社会涵义。维持权威的三个基本原则延续至今仍然有意义,是因为它具有社会发展的动态内质。不同社会形态同一个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都有对“实用”、“经济”的不同理解,它绝对不是通过技术的交流(往往是一个时间内固化的)就能包含和完全定义的。
那么是否建筑就没一个跨越时间和地域的标准了吗?我的答案是“有”,而且还和人类的目标有关系。人类还应延续吗?是否要延续到更长时间?那么就要有对能源的意识,这就是我们要共同关注的,但又不可能制定出全人类的标准,也不能用任何一种标准来要求所有人群,这仍然是个相对的概念。
比如说发达国家希望建筑是通过极端的技术手段,在达到身体舒适度之后,再对能源的可持续性做出贡献;而发展中国家则需要劳其筋骨,来达到同样的目标。但这里就不可能有同样的标准了。所以标准的问题,更是个政治问题,国际政治问题。“标准”是新的文明战争的前线,我们在讨论标准的同时,要注意这一概念后面人类的根本意图。
建筑的建造,特别是建造这一活动的工业化层面应该不断建立规范,而设计是无法规范化的,这同设计两个字的根本是冲突的。“设计”是表达对事物的理解,是对不明真相的事物加以知识化的,而知识和表达又怎么能够“规范化”。反过来想,如果完全没有“设计”的必要,只是建造的可能,那么我们完全规范化,拒绝一切对事物的认识、在建筑中的表现,拒绝一切在建筑中表达的可能。“规范”就是一种理想了,也很美丽动人。
可是,我对“规范”的存在是矛盾的,可有可无,模棱两可。那么什么是我不模棱两可的答案呢?建筑师的责任心境,建筑师的技术胸怀。这是我认为比规范更重要的!责任心是要解决一个眼下的问题,技术胸怀就是要善于接受所有可以帮助我们延长问题及答案的有效性勇气。
所以不是规范标准去鼓励技术创新,而是对现行规范的突破才是引发对新技术创新的动力。“规范”应该鼓励的是对自身突破的意愿和努力。
最后,再挑战一下第三个要素。“实用”“经济”了就肯定“美观”,如果不“美观”就肯定没表达出真正的实用和经济。那么把实用经济和美观一起来谈,就不得不令我们怀疑,这里的“实用”和“经济”也有了另外的、其他的“美”的标准。但事情坏就坏在这里了。“实用”、“经济”只能用实用经济作为“标准”,而“美”是个结果,绝非等同的概念。这也就是我们到现在还在讨论实用经济美观的问题的原因。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用标准和规范来达到那个社会所追求的。只有为社会追求的目标服务的规范才是社会进步的一个元素。我们社会追求的目标是什么?
(作者为美国建筑师协会会员,马达思班建筑师事务所设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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