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不超2600元/m2,小高层不超2800元/m2 面积不超90平方米
-7月1日起人均住房8m2以下家庭可获廉租房租金补贴8元/m2
“今年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小高层控制在2800元/平方米以内、多层控制在2600元/平方米以内。”昨日,武汉市政府召开全市保障性住房大会提出,今年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以多层和小高层为主。这是武汉首次对经济适用房实行限价。
此外,从今年7月1日开始,廉租住房工作要提高租金补贴标准,将从原来每月每平方米补贴6元提高到8元,同时,扩大政策覆盖面,从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扩大到8平方米以下。
开发商利润控制在3%以下
会议要求武汉市物价管理部门每年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高销售价格,并对外公布。要实行价格预审制,在经济适用住房计划下达前,应对申报项目销售价格进行预审,将开发商利润严格控制在3%以下,并由开发企业对按预审价格销售作出书面承诺,否则不予下达建设计划。
会议同时印发的《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工作的通知》规定,经济适用房面积标准限定在中小户型,小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中户型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最高不得超过90平方米。
36个经适房项目今年动工
会上说,2007年面向社会开发建设的经适房项目29个334.01万平方米,要确保今年12月31日前全部开工。2006年计划面向社会开发建设的尚未动工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7个139.34万平方米,必须在今年6月30日前全部开工。这就意味着,今年将共有473.35万平方米、合计36个经适房项目在年底之前动工。“力争在年底竣工200万平方米。”
2007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和用地计划下达后,开发建设单位要尽快到规划、国土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未登记的,视作自动放弃。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1年内没开工的,其承担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的资格自动取消。
困难企业可集资建房
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对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工矿区和困难企业,经政府批准,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单位发展计划的前提下,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无房户和符合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家庭。
据了解,今年全市集资合作建房总规模25万平方米左右。严禁任何单位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实物分配或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确保这一政策真正惠及困难企业的住房困难家庭。
廉租房租金补贴“提标扩面”
此外,从今年7月1日开始,廉租住房工作要提高租金补贴标准,将从原来每月每平方米补贴6元提高到8元,同时,扩大政策覆盖面,从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扩大到8平方米以下,并着手研究并适时启动远城区住房保障工作。
会上,各区区长及武汉市建委、规划局、国土房产局、物价局等部门领导签订了今年的保障性住房目标责任书。据了解,责任书主要内容为分解到各区的经济房和廉租房计划,及履行的征地拆迁安置等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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