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对建筑整洁实行新规 屋外脏单位将受罚

https://www.guandian.cn   黄苏娟 杨春辉   2006-11-28 14:56:56   来源:[ 传媒 ]

  南京市一批“蓬头垢面”的建(构)筑物容貌不久将彻底地改头换面。记者11月21日从南京市政府采访获悉,该市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新颁布的政府令《南京市城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实行“谁家的房屋谁清洗”,不符合清洁规定且拒不清洗出新的责任单位将受到处罚。

  据了解,南京市现有近2000幢8层以上的高层建筑,这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建筑物外立面达不到规定的清洁要求。《规定》将对主要道路的临街建筑物外立面和高层建筑进行重点管理。明确市容行政管理部门是主管部门,其所属的清洗管理机构具体实施。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人是清洗第一责任人,其管理工作可以由物管公司统一组织实施,费用由责任人承担。产权不明的由市容管理部门组织清洗。

  对于建(构)筑物外立面清洁标准,《规定》明确提出了“无明显污迹,无残损、脱落、严重变色,无乱挂乱贴、乱涂、乱刻及其他影响市容景观”的要求。对不同材料的墙体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古建筑和近现代重要建筑,要按有关规定执行,遇到重大活动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统一实施清洗、粉刷、油饰。外立墙面上的防护装置、空调机及各类公用设施、广告标牌等由管理单位定期清洁。出现破损、褪色的要及时更换、修复。从事外立面清洁的单位,应当自设立设立之日起30日内携登记资料到南京市市容清洗管理机构备案。

  另外,从明年起,南京市有关执法部门将按《规定》对建筑物的外立面清洁工作进行执法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对损害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整洁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南京市市容举报中心的电话是36642666。

原始出处:[ 江南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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