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宗为2018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人民币4亿元,原票面利率7.50%,调整下降160BP,调整后票面利率5.90%,利率生效日2020年11月2日。
观点网讯:9月14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将要调整此前两期已发行票据的票面利率。
其中,第一宗为2018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人民币4亿元,原票面利率7.50%,调整下降160BP,调整后票面利率5.90%,利率生效日2020年11月2日。
另一宗为2017 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人民币12亿元,原票面利率7%,调整下降10BP,调整后票面利率6.90%,利率生效日2020年10月31日。
审校:刘满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