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的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本次轮候机关分别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及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轮候期限均为36个月。
观点网讯:5月12日,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质押股份数量、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均超过80%。
据观点新媒体查阅,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的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本次轮候机关分别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及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轮候期限均为36个月,涉及股份数量均为1,160,272,587股,占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比例100%,占新华联总股本比例61.17%。
公告指出,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因素的严重影响,新华联控股多项业务遭受重创,经营回款大幅减少;加之持续受到“降杠杆、民营企业融资难发债难”的影响,偿付贷款和债券导致现金持续流出,流动资金极为紧张,导致新华联控股未能如期兑付“15新华联控MTN001”中期票据应付本息,并因此触发了新华联控股“19新华联控SCP002”、“19新华联控SCP003”超短期融资券的交叉保护条款约定情形。
新华联指出,公司与新华联控股为不同主体,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新华联控股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司法轮候冻结事项截至目前暂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除受疫情影响外,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审校:武瑾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