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地产拟发11亿港元债券 可换越秀房托1.9亿个已发行基金

观点网

2019-04-09 09:05

  • 最初,本金总额11亿港元的可换股债券将交换为合共192,307,692个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已发行基金单位,可进行可换股债券条款载列的调整。

    观点网讯: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4月9日发布公告称,建议由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Intellect Aim Management Limited发行于2020年到期的11亿港元1.875%利率的有担保可换股债券,并以每份200万港元及其超额部分为100万港元的完整倍数登记。

    公告显示,最初,本金总额11亿港元的可换股债券将交换为合共192,307,692个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已发行基金单位,可进行可换股债券条款载列的调整。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4月8日,越秀地产及债券发行人与牵头经办人(星展、汇丰及野村)已订立认购协议,发行人同意发行而牵头经办人个别而非共同地同意于交割日期以本金总额11亿港元认购及支付(或促使认购人认购及支付)可换股债券,且越秀地产同意担保发行人根据可换股债券的条款及条件支付所有应付金额。

    越秀地产发行可换股债券的所得款项净额将由公司用作一般企业用途。该可换股债券每半年于2019年10月30日及2020年4月27日支付,为期363天。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4月9日,越秀地产连同其附属公司合共持有所有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已发行基金单位约36.39%。当该债券持有人将本次债券全部兑换为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单位,假设发行人并未作出现金选择且持有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基金单位情况并无其他变动,则越秀地产持有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单位总数将减少至约30.23%。

    越秀地产董事会认为,发行可换股债券是本集团处理其持有的若干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单位的理想方式,以计划未来自从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收到递延代价基金单位形式的额外基金单位,有关2012年出售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予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以及支付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应付予越秀房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的附属公司)的管理费的基本费用及可变费用部分,以确保本集团在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维持持有稳定一致的基金单位水平。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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