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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A:关于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之境内操作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 2014-06-30 09:48:12    来源: [ 万科A ]

为确保未来万科B转H后,投资者能够顺利通过境内证券公司交易系统进行交易,投资者需向开户证券公司确认其交易系统是否已实施升级改造。

  特别提示:

  1、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本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以下简称“万科B转H”)后,境内投资者(指通过境内证券公司交易系统交易的境内投资者)及境内交易境外投资者(指未直接在境外证券公司开立境外上市外资股,即H股账户,且继续通过境内证券公司交易系统交易的境外投资者)办理相关业务仍通过其开户证券公司营业部进行操作,其主要业务操作方式基本保持不变,与原B股交易时的操作方式大致相同,具体情况可向开户证券公司咨询。境内投资者及境内交易境外投资者其交易的证券名称为“万科H代”,证券代码为“299903”。

  2、为确保未来万科B转H后,投资者能够顺利通过境内证券公司交易系统进行交易,投资者需向开户证券公司确认其交易系统是否已实施升级改造。只有实施完成交易系统升级改造的境内证券公司,以后才能提供万科H股实时行情并接受交易申报;若开户证券公司已确认不进行交易系统的升级改造,投资者可在万科H股上市后,将所持股份转托管至已完成交易系统升级改造的境内证券公司(名单详见本公告附件)。境外投资者还可申请将相应股份转托管至境外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

  3、由于境内证券公司交易系统、业务管理规范以及业务流程各不相同,本提示性公告仅作为一般性操作参考,具体业务的实际操作细则与流程应以投资者开户证券公司相关规定为准。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在办理相关业务前,应全面知晓、了解其开户证券公司关于万科B转H相关业务的具体要求与规定。

  一、投资者需确认开户券商交易系统是否实施改造与更新

  境内投资者及境内交易的境外投资者须向开户证券公司确认其交易系统是否实施改造与更新,只有实施并完成B转H项目交易系统改造与更新的证券公司,方能提供转换后H股实时行情并接受交易申报。

  若开户证券公司已完成交易系统升级改造,未来投资者通过其开户证券公司卖出万科H股的投资委托方式基本保持不变,依然按照投资者在原开户证券公司营业部已申请开通的委托方式进行交易申报。

  由于各证券公司交易系统改造覆盖范围不尽相同,除柜台委托、网上交易委托外,营业部现场自助终端等其它委托方式是否支持万科H股交易,需要投资者事先向开户证券公司进行咨询和确认。已完成交易系统升级改造的境内证券公司名单详见本公告附件。

  若开户证券公司交易系统未进行升级改造,投资者可将股份转托管至已完成交易系统升级改造的境内证券公司,再通过该证券公司支持的委托方式进行交易申报,境外投资者还可申请将相应股份转托管至境外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

  二、投资者转托管指南

  本公告所指转托管,是指境内投资者、境内交易境外投资者以类似于深圳B股转托管的业务办理方式变更境内证券公司(境内转托管),或境外投资者申请将相应股份转至境外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的业务(跨境转托管)。境内投资者只可在境内各证券公司间进行转托管。境外投资者所持股份可申请由境内转托管至境外或在境内各证券公司间进行转托管。

  (一)境内转托管申报

  投资者在申请办理境内转托管业务前,应先在转入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确认转入证券公司营业部编号,以便填写转托管申报单。

  境内转托管具体操作流程为:

  1、T日,投资者本人持身份证明文件至开户证券公司营业部填写H股境内转托管申报单;

  2、投资者开户证券公司营业部审核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与转托管申报单无误后,按深圳通B转H接口规范要求通过交易报盘转托管方式进行委托申报;

  3、T+1日,投资者在转入证券公司营业部对应账户可查询转入股份余额;

  4、若投资者开户证券公司交易系统未更新,不能通过交易报盘方式办理转托管业务的,可参照跨境转托管流程办理。

  B转H后,证券公司办理深圳股份模糊报盘转托管或席位整体转托管时,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若转托管报盘为模糊转托管(证券代码为空),且相关股份包括深圳B股和转换后H股,则该笔转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只接受其中深圳B股的转托管,转换后H股的转托管指令需重新单独申报。

  (2)若证券公司申请整体转托管的席位上托管有转换后H股,则证券公司应先将转换后H股转出再申请整体转托管。

  (二)境外转托管申报

  境外投资者申请办理跨境转托管前,应先在香港任意一家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开立证券交易账户,申请转托管时需填写该证券账户相关资料。

  跨境转托管具体流程为:

  (1)T日,投资者本人持身份证明文件至开户证券公司营业部填写H股跨境转托管申报单。

  (2)开户证券公司营业部审核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与转托管申报单无误后,由其开户证券公司营业部签章后,对投资者转托管股份实施冻结操作,同时将转托管申请提交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具体提交方式详见本公司2014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B转H境内业务指南》之第八章相关内容。)。

  跨境转托管不支持通过B股交易报盘转托管方式进行委托申报。

  万科A:关于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之境内操作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审校: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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