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股东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94,723,70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11%,下称“浙江恒兴力”)将原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的本公司股份74,290,000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同时,浙江恒兴力将本公司股份74,290,000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浙江恒兴力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165,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