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55号)及上海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和相关方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沪证监公司字[2014]5号)的文件要求,公司对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历年来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于2014年2月15日及时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现将有关承诺事项履行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2003年7月,公司实际控制人西安高科(集团)公司、控股股东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为避免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问题做出了相关承诺。截至目前,该承诺正在履行中。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规定,该项承诺应明确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履约时限。目前,公司就该问题正在与相关承诺方进行积极沟通,待将相关承诺重新规范后,再行专项披露。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