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财务资助概述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商旅)合作,共同出资设立义乌商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商旅),义乌商旅注册资本人民币6.8亿元,出资比例为:杭州商旅现金出资3.468亿元,占注册资本51%,公司现金出资3.332亿元,占注册资本49%。具体详见公司公告临2013-042《对外投资公告》。
义乌商旅拟收购成都国际商贸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60%的股权,并全面负责项目公司所属成都市金牛区荷花池市场关闭提升改造项目的运营。为满足该项目公司股权收购及开发的资金需求,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四十六次会议审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义乌商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按出资比例对义乌商旅提供财务资助。董事汪一兵、胡根法投弃权票,汪一兵认为:在2013年10月的六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上,考虑到本项目在资金、工期、拆迁、后期运营等各方面均有一定的压力和风险存在,已表决为“弃权”。时隔半年,我们认为应该更加谨慎预判房地产未来走势,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因此,本次表决为“弃权”。胡根法认为:小商品城虽然占有义乌商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但:1)并不存在财务资助收购成都国际商贸城房地产有限公司60%股权的义务与必要性;2)议案未提及财务资助的还款安排及还款保障。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