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2月28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毛明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毛明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职务。辞职后,毛明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毛明华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总会计师。
公司董事会对毛明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