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8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东方信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隆”)及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业”)通知,阳光集团近期通过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进行融资(以下简称“本次融资”或“本次交易”),阳光集团用于本次融资的公司股份数为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以下简称“标的股票”);同时东方信隆、康田实业近期提前购回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股份355万股、255.5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34%、0.24%。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交易前后股东持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