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业”)的通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阳光集团将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2%)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2月25日,质押期限为1年,质押原因为融资;康田实业将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7%)质押给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2月27日,质押期限为1年,质押原因为融资。以上质押行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阳光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为259,640,320股(不含约定购回式交易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87%),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259,138,263股(不含约定购回式交易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82%);康田实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为145,514,369股(不含约定购回式交易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94%),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128,959,368股(不含约定购回式交易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