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0日,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集团”)的通知,截止2014年1月20日,新湖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比例已达公司股份总额的2%。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截止2014年1月20日,新湖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125,176,987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6,258,857,807股)的2%;增持金额为394,839,784.59元。本次增持后,新湖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660,961,136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58.49%。
二、后续增持计划
2013年6月25日,本公司发布《关于大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13-46号的公告)。根据该公告,新湖集团拟在2014年1月31日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含本次已增持股份在内)。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新湖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新湖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