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月5日分别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参与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参与广东省清远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于2014年1月15日公开拍卖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南路东侧的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以下简称“标的地块一”)及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尖峰前路(尖峰山脚)的二类居住用地(以下简称“标的地块二”)的土地使用权竞拍。其中,标的地块一总面积为33,099.21平米,容积率为1.6,商业用地剩余使用年限为19年,住宅用地剩余使用年限为49年;标的地块二总面积为108,753.29平米,容积率为1.6,住宅用地剩余使用年限为49年。
根据广东省清远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2014年1月15日的拍卖结果,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以6.35亿元的价格竞得上述地块。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