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金额:75,000万元。
委托贷款借款人(被担保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顺隆实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为福建顺隆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75,000万元;除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
反担保事项:福建开发区鑫联洪贸易有限公司作为福建顺隆实业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另一股东,提供同比例的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责任。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大名城:委托贷款及担保事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