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加土地储备,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2013年12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现场竞买方式取得马鞍山市秀山新区两宗地块:编号马土让2013-172号地块(马国土出让告字[2013]第98号)和编号马土让2013-173号地块(马国土出让告字[2013]第99号),最终成交总价分别为21,600万元和11,400万元。
编号马土让2013-172号地块四至范围:东至霍里山大道,南至冯桥路,西至五担岗路,北至旅游大道。地块总面积78,933.19平方米,容积率≤2.6,绿地率≥35%,建筑密度≤30%,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为居住70年,其他用途按法定最高出让年限。编号马土让2013-173号地块四至范围:东至霍里山大道,南至秀山大道,西至五担岗路,北至秀山湖北三路。地块总面积41,351.19平方米,容积率≤2.6,绿地率≥30%,建筑密度≤30%,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居住70年,其他用途按法定最高出让年限。
公司拥有上述两宗房地产项目100%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