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天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泉置业”)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2.7亿元人民币,期限3年(贷款起止期限以银行放款日为准),为支持天泉置业发展,公司拟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为全资子公司成都天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天泉置业提供担保事项的发生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担保对象天泉置业截至2013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根据《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担保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成都天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