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重实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曾于2013年3月1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对我公司单独或联合参加竞拍土地事项行使决策权的议案》,该事项已于2013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2013年9月27日,在重庆市渝中区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中,我公司与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路桥”)、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房集团”)共同竞得重庆市大渡口组团V分区V08-2/03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为二类居住用地,土地面积39781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159124平方米,地块成交总价7亿元整。
为提升公司房地产开发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解决公司开拓新项目所需资金不足的问题,我公司拟与关联方中国路桥、中房集团共同投资成立项目公司,对上述地块进行开发。
由于中国路桥、中房集团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集团”)的下属企业,因此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项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关联董事沈东进、孙卫东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本次共同投资事项中,本公司出资总额为33200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