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售价
发售价定为每股发售股份1.22港元(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3%证监会交易征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
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用途
按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1.22港元,经扣除包销佣金及全球发售的估计开支后,在行使任何超额配股权前,本公司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1,327.7百万港元。
本公司现时计划将该等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下列用途:
所得款项净额中约796.6百万港元(或约60%)将用于已签订谅解备忘录项目的土地收购、建设及开发。有关款项计划集中用于根据现行市况更有可能落实的五份谅解备忘录所涉位于江苏、山东、辽宁、河南及重庆的项目;
所得款项净额中约398.3百万港元(或约30%)将用作除已签订谅解备忘录项目以外的项目建设与开发;及所得款项净额中约132.8百万港元(或约10%)将用作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
详情请参阅售股章程“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所得款项用途”一节。
已接获香港公开发售申请及认购踊跃程度
于二零一三年六月五日(星期三)中午十二时正截止登记认购申请时,已接获合共692份根据香港公开发售以白色及黄色申请表格及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及向指定白表eIPO服务供应商发出电子认购指示而作出之有效申请,认购合共64,972,000股香港发售股份,相当于香港公开发售初步可供认购之合共114,076,000股香港发售股份约57.0%。
以白色及黄色申请表格及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及向指定白表eIPO服务供应商发出电子认购指示认购合共64,972,000股香港发售股份之692份有效申请中,合计认购23,972,000股香港发售股份共685份申请乃就认购总额为5,000,000港元或以下(根据最高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1.50港元计算,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3%证监会交易征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之香港发售股份而提出,相当于甲组初步可供认购之57,038,000股香港发售股份约42.0%,而合计认购41,000,000股香港发售股份共7份申请乃就认购总额为5,000,000港元以上(根据最高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1.50港元计算,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3%证监会交易征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之香港发售股份而提出,相当于乙组初步可供认购之57,038,000股香港发售股份约71.9%。并无重复或疑属重复申请已遭拒绝,亦无申请因支票无法兑现而遭拒绝。并无无效申请,亦无发现认购超过57,038,000股香港发售股份(相当于根据香港公开发售初步提呈香港发售股份数目之50%)之申请。香港公开发售提呈发售之发售股份乃根据下文“香港公开发售之配发基准”一段所载基准有条件分配。
根据香港公开发售初步提呈之发售股份未获足额认购,该等未获认购之49,104,000股发售股份已重新分配至国际发售。
已收到之国际发售申请及认购踊跃程度
根据国际发售初步提呈之发售股份已获轻微超额认购。经计及香港公开发售未获认购之49,104,000股发售股份重新分配至国际发售后,国际发售之发售股份最终数目为1,075,768,000股股份(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
为进行全球发售,本公司已根据国际承购协议向国际承购人授出超额配股权,可由稳定价格经办人与联席全球协调人订立协议后行使。根据超额配股权,稳定价格经办人与联席全球协调人订立协议后,有权自上市日期起至截止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日期起计第30日(即二零一三年七月五日(星期五))内随时行使超额配股权,要求本公司发行及配发最多171,110,000股额外股份,相当于全球发售初步可供认购之发售股份约15%。该等股份将按发售价发行,以(其中包括)补足国际发售之超额配股(如有)。于本公布日期,并无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倘超额配股权获行使,本公司会于本公司网站http://www.wz-china.com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刊发公布。
171,110,000股股份已根据国际发售获超额分配予承配人。该等超额分配的结算将通过行使超额配股权生效,而超额配股权可由稳定价格经办人代表国际承购人或通过在二级市场以不超过发售价的价格进行购买或透过借股安排或结合该等方式行使。
董事确认,并无向属上市规则所界定之本公司关连人士之申请人分配任何香港发售股份,亦无本公司董事或主要股东获分配香港发售股份。国际发售乃遵照上市规则附录六所载股本证券配售指引进行。不论以本身名义或透过代名人,概无任何国际发售股份向本公司关连人士、董事或现有股东或彼等各自之联系人士(定义见上巿规则)配售。联席全球协调人、包销商或任何分销商或彼等各自的关连客户(上市规则附录六所定义者)并无为本身利益认购全球发售中的任何发售股份。董事确认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第8.08 (2)及8.08(3)条之规定。概无国际发售之承配人各自获分配相当于本公司经扩大已发行股本10%以上之股份或于紧随全球发售后成为本公司主要股东(定义见上巿规则)。
香港公开发售之配发基准待售股章程“全球发售的架构”一节所述条件达成后,由公众人士以白色及黄色申请表格以及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及向指定白表eIPO服务供应商发出电子认购指示认购合共64,972,000股香港发售股份而提交之有效申请,将根据下列基准有条件配发:
香港公开发售之发售股份最终数目为64,972,000股,相当于行使超额配股权前全球发售之发售股份约5.7%。
国际发售之发售股份数目为1,075,768,000股,相当于行使超额配股权前全球发售初步可供认购之发售股份约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