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6月8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公布,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提出的《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已经获得市物价局同意的复函,
根据该《租金标准》,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收入或广州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住房困难家庭,或政府已有文件明确可享受租金优惠政策的对象,按优惠租金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元的标准计收;公房成本租金标准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3.5元计收。
公布的市本级建设的成片小区房源中,租金标准最贵的是荔湾区东漖芳和中环街的芳村花园小区,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0元。最低的是天河区河水西大街的云宁居,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6元。
而在分散房源中,租金标准最贵的是越秀区越秀南路糙米栏街18号,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6元。最低的是白云区颐和路10号,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元。
另据2012年9月颁布的《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公共租赁住房以满足基本居住需求为原则。新建的成套公共租赁住房,单套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