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业绩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中期年度”)内,在撇除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影响後,集团录得未经审核股东应占基础营运纯利为四十四亿八千七百三十万港元,较去年同期之二十四亿八千六百六十万港元,上升百分之八十点五。每股基础盈利为零点七五九港元(二零一一:零点四二八港元)。
中期年度集团股东应占纯利为八十一亿一千七百四十万港元,较去年同期之四十六亿一千七百二十万港元,上升百分之七十五点八。每股盈利为一点三七二港元(二零一一:零点七九四港元)。中期年度纯利包括投资物业重估盈余(扣减递延税项)之三十六亿三千万港元,去年同期重估盈余(扣减递延税项)为二十一亿三千零五十万港元。
股息
董事会宣布於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派发中期息每股十二仙,给予在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九日名列於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
中期股息将以现金方式派发予股东,惟股东将有权选择部分或全部收取新发行之股份代替以现金方式收取中期股息。依据此项以股代息计划所发行之新股,须待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委员会批准上市买卖,方可作实。
载有以股代息计划详情之通函及选择以股代息表格,将约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寄予各股东。预期中期股息单及股票将约於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发送给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