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发布《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组织配租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中,福田区提出采用“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
公告提示,实物配租是指区政府面向福田区符合条件的个人或者单位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单位应当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安排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居住、使用。货币补贴是指面向符合条件的人员筹集社会存量住房,经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确认的房源,给予申请人发放社会存量住房筹集补贴。
实物配租,就是房屋配租;货币补贴则与公租房退库补贴一样,可申请累积补贴不超过三年,1人最高补贴50400元租金,2人及以上最高93600元租金。
实物配租管理,分配方式及受理方面,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采用集中批次配租和日常配租两种方式进行;配租面积标准方面,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七十平 方米以下的套(间)为主,配租面积结合项目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在配租通告中载明;租赁期限方面,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单次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租金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筹集补贴管理,筹集补贴金额计算公式为:月补贴金额=补贴面积×补贴单价。补贴面积方面,单身居民为三十五平方米,家庭为六十五平方米;补贴单价则为四十元/平方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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