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于2017年3月20日,买方向五洲国际前全资附属公司郑州五洲提供两笔贷款垫款,金额分别为1.18亿元(首笔贷款垫款)及8154万元(第二笔贷款垫款)。
观点网讯:12月4日,五洲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发布一则内幕消息称,根据强制执行令订立的和解协议。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五洲国际董事会宣布,于2020年11月30日,买方(作为第一订约方)与郑州五洲及担保人集团1及担保人集团2各自的担保人,因一审判决及二审判决的强制执行令而订立和解协议。
五洲国际于12月3日收到和解协议,以结付判决债务款项。
此前于2017年3月20日,买方向五洲国际前全资附属公司郑州五洲提供两笔贷款垫款,金额分别为1.18亿元(首笔贷款垫款)及8154万元(第二笔贷款垫款)。
无锡市五州国际装饰城有限公司、五洲国际及舒策城、朱丽娟、江苏通润置业有限公司及南通百悦居家居建材有限公司(统称担保人集团1)亦与买方就首笔贷款垫款订立担保安排,据此,担保人集团1同意作为首笔贷款垫款担保人。
无锡五州、五洲国际、舒策城、朱丽娟及江苏通润(统称担保人集团2)与买方就第二笔贷款垫款订立担保安排,据此,担保人集团2同意作为第二笔贷款垫款的担保人。
由于郑州五洲未能偿还贷款垫款,而担保人集团1及担保人集团2未能根据贷款垫款所载条款履行其各自的担保义务,故买方已就郑州五洲及担保人集团1及担保人集团2未能偿还贷款垫款向其提出法律诉讼。
于2019年6月2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首笔贷款垫款对郑州五洲作出判决(一审判决),买方申请强制执行后,一审判决已进一步移送至荥阳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审校:徐耀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