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禁止非金融机构推介信托计划
时间: 2014-05-13 18:07:43    来源: [ 观点网 ]

根据此次发布的执行细则,银监会将禁止信托公司委托非金融机构推介信托计划,监管将升级。

  观点网讯:近日,银监会向各银监局和银监会直管信托公司下发《关于99号文的执行细则》,对4月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99号文)中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

  根据此次发布的执行细则,银监会将禁止信托公司委托非金融机构推介信托计划,监管将升级。

  其规定,坚持私募标准,不得公开宣传,不得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向不特定客户发送产品信息。禁止委托非金融机构以提供咨询、顾问、居间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推介信托计划,切断第三方风险向信托公司传递的渠道,避免法律风险。

  同时,基于信托公司私募定位、合规推介、信息披露及客户培育等考虑,信托合同签订原则上应由信托公司和投资者当面签署。

  对于非标资金池的清理,执行细则称,银监会提出不搞“一刀切”和“齐步走”,确保清理整顿工作不引发新的风险,较此前的表述有所放松。此前99号文要求,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

  具体主要有三条要求:一是必须尽快推进清理工作,不许拖延,更不许新开展此类业务;二是不搞“一刀切”,而要各家信托公司依据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因司制宜”,自主自行制定清理整顿方案;三是不搞“齐步走”,而要各家公司遵循规律,循序渐进,不设统一时间表,不设标准路线图,确保清理整顿工作不引发新的风险。

  此外在优化信托业务管理方面,执行细则也较99号文提出了更细化的规定。包括机构将拟新开展的每笔业务在推介前10日上报监管机构,其中,除关联交易业务须监管机构通知无异议后才可开展以外,其他业务(包括目前实践中需监管机构事前表态的房地产和异地推介业务)不需要监管机构的前置表态。

  据悉,信托管理的资产已经成为我国仅次于银行的第二大金融产业。2013年,其该资产管理规模突破了10万亿大关。但目前信托业的财富管理仍然处在初级阶段,也面临着诸多问题。

  中信证券的研究报告预计,2014年将有7966只集合信托产品到期,规模共计达9071亿元;考虑到结合利息支付等因素,今年仅集合信托需兑付的本息就将近1万亿元。该行认为,今年行业兑付压力加大,违约风险增加——随着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煤炭、房地产等强周期行业面临的行业风险会逐渐增加,信托贷款违约事件未来仍可能不断发生。


(发稿:见习编辑 钟凯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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