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中国房地产报4月14日引国资委知情人士报道称,国资委正推进新设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部分央企将纳入试点。房地产央企将成为本轮改革主体之一,如改革能顺利完成,78家央企将加速退出房地产。
报道称,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由国家财政出资70亿元注册成立,专门以股东身份从事国有资本的经营管理和实际运作,将会采取现代化公司制度形式,分类性质管理国有资产。
据悉,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产权归属问题已经落定。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将直接隶属于国资委,已被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写入2014年工作要点,具体正式文件的出台将在10月份。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将设立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提名与薪酬、审计三个委员会,下辖部门可根据产业性质划分,如钢铁部、汽车部、电信部等,主要模仿淡马锡模式的国企改革思路。
国资委内部人士透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主体应具备三个条件:一是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和市场主体。二是以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为经营目的,并承担明确责任。三是在国有资本代表(政府或有关部门)的有效监督管理之下。
“房地产企业将成为本轮改革的重要内容”,据悉,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将对现有的央企进行重新组建,这种组建形式将采取分类形式,比如房地产央企归属房地产部门统筹。
上述人士并未透露进入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首批试点的房地产央企名单以及具体时间表,但称此举将加速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业务,“按照国资委此前的公布,配合‘十二五’规划步伐,在3年至5年内完成78家央企的全部退出。但一直进展不大,这次改革会加速央企退房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