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4.95亿挂两商地 竞得人需自持物业
作者: 见习编辑 赵思茵     时间: 2014-03-03 16:44:53    来源: [ 观点网 ]

广州国土房管局还要求两宗地块竞买申请人在成交后180天内将全国总部(或区域性总部、功能性总部)迁入广州南沙区。

  观点网讯:广州南沙3月3日挂牌两宗商业用地,两宗地位于金隆路以东总部集聚区,总用地面积3.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4万平方米,总挂牌起始价4.95亿元。

  其中,编号为2014NJY-1的金隆路以东总部集聚区地块五,属于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及公园绿地,用地面积2.27万平方米,容积率≤4.0,建筑面积≤9.06万平方米,挂牌起始价为3.41亿元,折合楼面价为3762元/平方米。

  而编号为2014NJY-2的金隆路以东总部集聚区地块六,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及公园绿地,用地面积1.65万平方米,容积率≤2.6,建筑面积≤4.29万平方米,挂牌起始价为1.54亿元,折合楼面价为3586元/平方米。

  公告要求,地块五竞买申请人或其所属集团为从事家具行业的企业,且近5年经全国性行业组织认定为全国10强家具企业,并自持20%的物业。

  地块六则要求竞买申请人或其所属集团应为餐饮行业连锁企业集团,并在近两年来国家级行业协会所认定的全国餐饮行业百强综合排名前20名,之后要自持30%的物业。

  此外,广州国土房管局还要求两宗地块竞买申请人在成交后180天内将全国总部(或区域性总部、功能性总部)迁入广州南沙区;并且要求竞得人需自持建筑面积物业,自持部分物业自取得房地产权证后持有年限不低于5年。

  据悉,本次挂牌出让现场竞价及成交仪式于2014年4月7日14:30在南沙行政中心E栋5楼会议厅举行。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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