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2014年将完善电商并纳入社会消费品统计
作者: 见习编辑 何缘     时间: 2014-01-08 10:10:36    来源: [ 观点网 ]

2014年将要建立健全网上零售统计调查方法体系,利用大数据把网上零售更好地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统计中。

  观点网讯:1月7日,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表示,通过目前正在进行的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2014年将要建立健全网上零售统计调查方法体系,利用大数据把网上零售更好地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统计中。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要求,全面客观反映网上零售的规模、结构、发展变化,以及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影响,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背景下贸易经济统计方法。

  对此,马建堂认为,电子商务、网上销售对传统社会消费品零售统计带来很大挑战。对于网上量大面广的没有相关证照的非正规卖家,要靠运用大数据,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采集数据。在住户调查的记账本上,单列出网购消费支出。

  此外,马建堂提出,今年价格统计要提出利用互联网采集汽车、电脑、手机等商品价格的办法,提出应用超市、商场和网络等电子数据的办法;贸易经济统计要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电子交易记录等网络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利用,研究将网上零售更好计入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途径。

  另悉,2013年11月份,国家统计局与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等11家国内电子商务、互联网、电信等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开发利用大数据。



(审校:杨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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