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68.92%,主要系报告期内预售房款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172.75%,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宣城新天地项目、合肥琥珀瑞安家园项目、蚌埠琥珀新天地土地款所致。
3、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82.97%,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回合肥市国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所致。
4、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51.11%,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短期借款所致。
5、报告期末预收款项较期初增加167.94%,主要系报告期内蚌埠琥珀新天地、合肥琥珀五环城等项目预收房款增加所致。
6、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115.58%,主要系报告期内按预收款缴纳营业税、所得税等所致。
7、报告期末长期借款较期初增加194.17%,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长期借款所致。
8、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57.30%,主要系报告期内合肥琥珀五环城和风阁销售兑现所致。
9、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91.04%,主要系报告期内合肥琥珀五环城和风阁项目成本较高,造成营业成本出现较大幅度提高所致。
10、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0.61%,主要系报告期内广德琥珀新天地、蚌埠琥珀新天地投入广告、宣传费用增加所致。
1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5.99%,主要系报告期内借款增加导致利息增加所致。
12、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20295.37%,主要系报告期内合肥国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收回,相应减少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13、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36.11%,主要系合肥琥珀五环城和风阁项目成本较高,造成本期毛利率下降所致。
14、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236.34%,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取客户购房违约金所致。
15、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99.58%,主要系上年同期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所致。
16、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35.94%,主要系报告期内合肥琥珀五环城和风阁项目成本较高,造成毛利率下降所致。
17、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181.83%,主要系报告期内蚌埠琥珀新天地、合肥琥珀五环城、合肥琥珀名城和园、合肥琥珀新天地项目预售面积同比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所致。
18、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85.59%,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宣城新天地项目、合肥琥珀瑞安家园项目、蚌埠琥珀新天地土地款所致。
19、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49.70%,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到期的贷款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