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拟仅向机构投资者提呈建议票据发行。票据预期将由发行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发行,并由本公司作出担保。票据将仅于美国境外遵照证券法S规例发售。
建议票据发行的完成取决于市况及投资者的兴趣。票据的定价(包括本金总额、发售价及利率)将透过联席牵头经办人(作为联席账簿管理人兼联席牵头经办人)进行的入标定价程序厘定。在落实票据条款后,联席牵头经办人、发行人及本公司将订立购买协议。倘票据获发行,本公司目前拟将票据所得款项净额用作尚未偿还债项的再融资、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
本公司将寻求票据在联交所进行上市。本公司已经收到联交所有关票据合资格进行上市的确认。票据获准于联交所上市并不被视为本公司或票据的价值指标。
由于截至本公告日期并未订立有关建议票据发行的具约束力协议,建议票据发行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落实。投资者及本公司股东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倘签订购买协议,本公司将就建议票据发行另行刊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