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股份披露证监会处罚决定书 7人被罚
作者: 见习编辑 鲁鹏     时间: 2013-07-14 17:29:16    来源: [ 观点网 ]

中国证监会近日下达市场禁入决定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布对潘广超、周立明、潘孝莲、张凯等7人的处罚决定。

  观点网讯:7月13日,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中国证监会近日下达市场禁入决定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布对潘广超、周立明、潘孝莲、张凯等7人的处罚决定。

  其中,认定潘广超为证券市场禁入者,10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认定定周立明、潘孝莲为证券市场禁入者,8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认定张凯为证券市场禁入者,3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同时,对潘广超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周立明、潘孝莲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刘树元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张凯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孙文合、冯巧根给予警告。

  资料显示,对上述对象做出处罚,是由于辽宁国能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2006年年度报告、2007年年度报告未披露有关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国能集团2005年年度报告、2006年年度报告、2007年年度报告中的“预付账款”存在虚假记载;国能集团2006年年度报告、临时报告及2007年年度报告中的“在建工程”存在虚假记载;国能集团200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而潘广超2005年5月至调查时任国能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周立明2005年9月至调查时任国能集团董事,2008年6月至调查时任国能集团董事长;潘孝莲,女,1959年3月出生,2005年5月至调查时任国能集团董事;刘树元2004年8月至2008年6月任国能集团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张凯2008年8月至2010年9月任国能集团财务总监。

  另外,孙文合2004年8月至2007年9月任国能集团副总经理、副总会计师;冯巧根2007年11月至调查时任国能集团独立董事。

  历史资料显示,2008年5月,辽宁国能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对国能集团涉嫌违反证券法规的事项进行立案调查。

  截至7月13日公告日,中国证监会对国能集团涉嫌违反证券法规一案的调查、审理已终结。

  另据了解,该处罚决定公告证监会已于2月22日予以公布。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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