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约为8.37亿元,未达到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比例,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12个月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需要累计计算(包括本次三项关联交易)的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共计四笔,该类交易出资方均以现金出资,并按照出资比例确定各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比例,关联交易金额合计约为41.62亿元。
一、关联交易的概述
(一)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路桥参与设立项目公司开发太湖新城精装住宅项目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关于中国路桥参与设立项目公司开发重庆氧气瓶厂项目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附属公司参与设立项目公司开发阳羡湖旅游度假小镇项目关联/连交易的议案》(以下简称三项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的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集团)下属公司中交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地产)和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房集团)及中房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中房重实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房地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中交地产、中房集团及中房地产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交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中交集团持有本公司10,324,907,306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3.83%。
中交地产系中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房集团系中交集团下属全民所有制企业,中交集团持有其全部股东权益;中房地产系中房集团控股子公司,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736),中房集团持有中房地产53.32%的股份。公司与中交地产、中房集团、中房地产系同一控制人中交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下的关联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