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6月8日,北京市住建委官网发布了《关于调整本市社会救助相关标准后做好住房保障相关衔接工作的通知》,廉租家庭租房补贴及实缴月租金、廉租住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均有所调整,该政策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
据通知,自今年1月起,北京市城市低保标准由家庭人均月收入520元已调整为580元,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维持现行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740元。
通知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城六区和相关远郊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调整后的城市低保标准,核定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家庭的租房补贴金额及实物配租家庭的实缴月租金。届时,部分新签订合同的低收入家庭领取的租房补贴金额将有所增加,部分承租廉租实物住房的家庭实缴租金会有所降低。
另外,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也将有所调整。对于持有《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的租金补贴申请家庭,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不再审核其家庭收入情况,其家庭收入以民政部门核定的收入为准,基层住房保障部门仍按现行规定对上述申请家庭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