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年内推7000公租房接受申请 收入标准1人户低于2.5万元
作者: 见习编辑 鲁鹏     时间: 2013-05-03 09:34:20    来源: [ 观点网 ]

申请人上一年家庭年可支配收入标准为:1人户低于24795元;2人户低于45458元;3人户低于61989元;4人及以上家庭低于74388元。家庭资产净值标准:1人户低于13万元;2人户低于24万元;3人户低于33万元;4人及以上家庭低于44万元。

  观点网讯:5月1日,《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其中对申请人收入、住房等条件做出新规定。据广州市政府此前披露数据,广州力争在2013年底前推出公租房(含廉租房)约7000套接受市民申请。

  该办法明确,申请人上一年家庭年可支配收入标准为:1人户低于24795元;2人户低于45458元;3人户低于61989元;4人及以上家庭低于74388元。家庭资产净值标准:1人户低于13万元;2人户低于24万元;3人户低于33万元;4人及以上家庭低于44万元。

  住房条件方面,要求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租住的直管房、单位自管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另外,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须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广州市没有购买、出售、赠与、受赠、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

  早前于1月7日,广州市政府公布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对承租政府公租房的低收入保障对象,政府将给予租金补贴,最高约为市场租金的80%。

  该《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广州市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两种住房保障方式: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以供选择。领取租赁补贴的可自行在市场上租房,以充分利用社会住房资源,减少政府实物建房量。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以需定供"原则建设,实行轮候分配。公共租赁房租金实行"市场租金,租补分离"方式,即公租房参照市场租金计租,政府再给予承租者租金补助,补助额约为市场租金的50%至80%。



(审校:武瑾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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