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广州市住房保障办4月11日宣布,从4月12日起,广州市辖10区暂停受理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并同时暂停受理《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明》延期申请。
据广州市住房保障办下发的《关于暂停受理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有关问题的通知》,从今天开始,新增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的保障人群将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已取得《准购证明》的家庭,从下月起则需作出抉择,进行保障方式登记,选择继续轮候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改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据了解,2012年起,广州已按照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要求,除正在建设和已批准立项、正在推进的项目外,暂停新增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鉴于在建经济适用住房主要向已持《准购证明》的轮候家庭供应,新增符合条件家庭可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因此从今天起,暂停受理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申请。
此外,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介绍,5月1日起广州将正式实施公租房办法,届时,选择改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经济适用住房轮候家庭可开始登记,具体操作程序将于5月公布。其优先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操作程序将在即将正式出台的《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另悉,目前广州仍有大沙东、菠萝山、金沙洲、穗和人和、天鹿南等5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在建,将于今明两年陆续推出,总共7000套。今年大沙东将率先推出约1400套经济适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