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拟进行建议增发票据,以向机构投资者提呈发售及发行新票据。建议增发票据将遵守证券法项下S规例仅於美国境外提呈发售。
建议增发票据的完成须视乎市况及投资者的兴趣而定。建议增发票据的详情(包括本金总额及发售价)将透过由建议增发票据的联席牵头经办人兼联席账簿管理人德意志银行、中银国际、高盛(亚洲)、滙丰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渣打银行及瑞士银行进行的累计投标机制而厘定。预期德意志银行、中银国际、高盛(亚洲)、滙丰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渣打银行、瑞士银行与本公司等各方将就建议增发票据订立购买协议及其他辅助文件。本公司拟将新票据的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为若干现有短期债项再融资,而余额用作拨付资本开支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本公司可能因应不断变化的市况而调整前述所得款项用途,因而重新分配所得款项用途。
本公司将寻求新票据於联交所上市。本公司已接获联交所就新票据的上市发出的符合资格确认。新票据於联交所报价不得被视为本公司或新票据的利好或利差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