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建设公司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七日宣布,项目公司(为本公司之非全资附属公司)与合营企业夥伴订立框架协议,据此,项目公司可於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不多於三个财政年度期间,不时全权酌情邀请合营企业夥伴投标,并待合营企业夥伴成功中标後授予其建筑工程合同,以聘用合营企业夥伴作为与项目有关的建筑工程之建筑承包商。
合营企业夥伴为项目公司之主要股东,因此,合营企业夥伴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由於按框架协议内年度上限计算之若干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须遵守有关申报、公告和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全悉及确信,倘五矿建设公司就批准框架协议召开股东大会,概无股东须放弃投票,因此,框架协议可根据上市规则第14A.43条以股东书面批准形式批准。June Glory(拥有2,071,095,506股股份,相当於五矿建设公司於本公告日期约62.05%已发行股本)已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七日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就订立框架协议向五矿建设公司授出其书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