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深圳可能成为物业税试点城市
作者: 李宁     时间: 2011-07-03 17:10:26    来源: [ 观点网 ]

深圳市地税局负责人强调称,“如果要实现财税体制改革,至少要经过国家税务总局的审批才能实施”。

  观点网讯:7月1日,深圳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不会成为首个开征物业税的城市,但或许会成为全国多个(开征物业税的)试点城市之一。

  据了解,近日,深圳市政府表示,物业税开征被写进《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工作安排表。

  安排表提出,将简化房地产税税制,适当探索开征物业税,合并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制定物业税税基评估技术标准,建立物业税税基评估系统,积极推进深圳开征物业税试点工作。

  对此,深圳市地税局负责人强调,《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工作安排表中的有关规定实际上仍在等待中央审批过程中,“如果要实现财税体制改革,至少要经过国家税务总局的审批才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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