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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原市长许宗衡受贿案21日一审 被控受贿3318万
作者: 莳炻     时间: 2011-04-21 15:42:56    来源: [ 观点网 ]

2001年至2009年,许宗衡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318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许宗衡的刑事责任。

  观点网讯:4月21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原市长许宗衡受贿案一案在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1年至2009年,许宗衡在担任中共深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副书记、深圳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深圳市顺嘉高新建材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区委原书记余伟良等九个单位或个人在变更土地规划、承揽工程、职务升迁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318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许宗衡的刑事责任。

  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2009年6月8日,据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许宗衡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引述香港媒体消息称,许宗衡接受调查可能涉及工程承包问题。据悉,深圳近期频繁有官员因贪腐出现问题,此前,原深圳市长于幼军在担任文化部党组书记时也出了问题。

  2010年8月,中共中央纪委对深圳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市长许宗衡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对许宗衡给予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10年11月24日,在深圳召开的中共深圳市委第五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深圳市委书记王荣明确表示,许宗衡案已经结束或基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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