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综合媒体报道,国务院派出的8个督察组进行房地产市场调控展开的专项督察工作将于4月20日左右结束。
督察报告汇总后将上报国务院,并酌情对社会公布。有分析预计,部分地区房价控制目标或将面临调整。
4月14日,西安市政府在督察组调研后,确定了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标准:新建住房价格增长幅度低于当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3.5个百分点。据了解,此前,西安确定的15%房价调控目标被住建部认为偏高。
截至3月31日,全国657(包括287个设区城市、370个县级市)个城市中,已有608个城市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在公布的房价调控目标中,大多数城市,主要以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为参照,并无“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这一指标。
此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4月17日在无锡表示,房价合不合理,最有权利评价的是当地居民。最终确定以各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作为房价调控目标三项参照。
他表示,对于已公布房地产调控目标、尚未听取社会意见的地方,需要抓紧听取群众意见,完善调控目标。
有分析指,督察组调研工作结束后,不排除国务院层面,专门针对已有省市调控政策的落实情况,出台新机制新措施新政策的可能。
据了解,此次国务院督查工作在督察的方式和手段上,除了传统的与行政首长、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市场人士座谈以及项目实地检查的方式外,还采取与当地普通群众座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