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四季度住房公积金运行划上圆满句号的时候,2007年上海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指标完成情况成为建制以来表现最好的一年跃然纸上。归集额、个贷发放额和发放户数三项业务指标均创历史新高,公积金缴存职工数和个贷发放额的增长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在各项业务快速增长的同时,资金供应充足,资金运作有效,资金结构配比合理,对本市廉租房制度建设的贡献度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整个住房保障体系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一、各项主要业务年度计划全面超额完成
1、归集额持续增长,提取使用率处较高水平,正常缴存职工数继续回升。全年共归集住房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231.89亿元,为全年计划的100.82%,全年归集额较上年增长了13.39%。其中,住房公积金归集181.52亿元,增幅为14.94%;补充公积金归集50.37亿元,增幅为8.11%。补充公积金从快速增长回归到稳定增长。
全年共提取住房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147.38亿元,是全年计划的106.03%,同比增长17.12%。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112.36亿元,占总提取额的76%,同比增长14.79%;退休等销户提取35.02亿元,同比增长25.28%。
截至2007年12月底,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1513亿元,提取839亿元,净归集647亿元,均处全国领先地位;2007年末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职工数335.15万人,较去年增长3.90%,已持续三年回升。
2、个贷发放规模快速增长,风险控制成效明显。2007年个贷发放额287.94亿元,完成全年计划指标的143.97%。当年个贷发放额比去年增加101.69亿元,增幅54.60%;发放户数14.36万户,比去年增加4.71万户,增幅48.72%。个贷发放额与发放户数均创新高。个贷本金回笼121.61亿元,同比增长15.75%,总体保持平稳,并未出现由于贷款利息提高而导致提前还贷明显增加的情况。截至2007年底,公积金个贷余额582.38亿元,比2006年底增加166.33亿元;公积金个贷余户55.68万户,比2006年底增加4.87万户;累计向111.23万户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1265.48亿元,支持购建修房建筑面积突破1亿平方米。在公积金个贷大幅增加的情况下,个贷风险控制继续保持良好,贷款逾期率继续保持下降。至2007年底户数逾期率为1.218‰,金额逾期率为0.107‰,同比分别降低0.5%和21.32%。
3、六次调息导致业务支出增速明显快于业务收入增速。全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28.08亿元,同比增长26.71%;主要来源为贷款利息收入、国债投资收益、定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20.32亿元,其中约80%用以支付缴存人利息。由于2007年公积金存款利率多次提高导致业务支出大幅增加,同比增长83.56%;全年实现增值收益7.76亿元,历年累计实现增值收益98.20亿元。
4、行政执法稳步推进,职工维权效果明显。2007年接受职工公积金权益类信访134件,经积极协调解决114件。同时,解决以往延续的信访20件;通过行政执法程序处理信访31件。自2003年开展行政执法的五年以来,累计发出法律文书88件,办理各类执法案件超过100件,涉及投诉职工超过1000人,责令单位补缴公积金200多万元。通过信访协调、行政执法、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公积金合法权益,更多的职工能够依法依规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二、2007年是上海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17年来各项业务发展最好的一年
2007年上海住房公积金各项主要业务指标描绘出一条条亮丽的发展曲线。
1、公积金缴存职工人数回升有力,对归集额的贡献度上升,制度覆盖面正稳步进入有序扩张期。
2007年住房公积金归集额231.89亿元,比去年增加27.38亿元,增长13.39%。从全年归集额的走势看,归集趋势基本表现为“前低后高”的规律性增长,这与住房公积金下半年进行基数调整有关。虽然职工工资增长仍然是归集额增长的主要动因,但我们也欣喜地看到职工人数的增长对归集额的贡献度在不断上升。全年缴存职工数呈单边增长趋势,年度增幅为3.9%,是近10年来的最高。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正稳步进入有序扩张期。
这一令人可喜现象的出现,是多方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一是2007年新增就业人数的增加。全年新开户的职工数为30万人,其中年龄在25岁以下者占总数的58%,增长幅度在各个年龄段中最大,主要以新就业的大中院校毕业生为主;二是市公积金中心加强为民执法工作和公积金宣传力度,整合各方力量共同促进缴存职工数的增长。今年住房公积金网站开设了“执法维权专栏”,介绍相关政策法规和执法案例,解答单位和职工的政策疑问。同时,对一些特殊行业进行调研,积极主动和相关主管部门联系,共同推动这些行业职工的公积金缴交工作。这些措施有助于在社会上广泛树立依法强制缴交公积金的观念。此外,联合公积金委托业务承办银行,将相关工作的考核标准从归集“金额”转变到缴存“人数”,也有效地推动了公积金缴交人数的增长。三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公积金缴交意识和法制观念正在加强,越来越多的单位能自觉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面对日益规范的劳动用工制度,用人单位尤其是私营企业为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责任意识越来越强。据统计,2007年新增缴交者中私营企业职工数为4万多人,较去年增长30.98%,增幅居各类型企业之首。虽然2007年我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数增长幅度居全国领先地位,但扩大覆盖面的任务仍很艰巨,“封存”职工人数规模仍然较大。
2、年度个贷发放规模创历史新高,提前还贷比率创7年来最低。
2007年个贷发放额287.94亿元,较上年增加101.69亿元,超额完成全年计划指标的43.97%,并且自2003年以来首次出现年度贷款发放额超过归集额;个贷发放户数14.36万户,比上年增加4.71万户。全年个贷总体呈高速增长态势。个贷的快速增长主要是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刚性需求的有效释放,以及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利率使购房者对公积金贷款更为倚重这两个因素共同推动所致。房地产市场交易量逐月上升直接推动了贷款户数的增长。往年7、8月份公积金个贷相对平稳,而2007年7、8月本市房地产市场淡季不淡,这直接带动了公积金个贷发放户数上升,成为年中最高两月。此外,在升息周期中,自住需求者对公积金贷款依存度更大。按照人民银行的通知,公积金贷款利率在年中提高了5次,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由年初的4.59%增加到5.22%,上升幅度为13.73%,小于商业银行的上升幅度。所以,自住需求者从购房成本考虑会优先选择公积金贷款。同时,自9月起,提高了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这些都促进了个贷发放额的增加。
有所不同的是,2007年公积金个贷的提前还贷比率创下7年来最低。2007年是公积金贷款利率升幅最大的一年,但公积金个贷的提前还贷比率并未像商业性贷款一样出现上升,而是创下7年来的最低。这里主要有几个原因:第一,由于一年内央行六次调整存贷款利率,其中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了五次,从而进一步拉开了商业性贷款利率与公积金贷款利率之间的差距,以同样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相比,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性贷款利率低2.61个百分点,借款人为了尽可能降低贷款成本,都选择先归还商业性贷款。第二,四季度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突然加大了信贷收紧力度,再次申请商业性购房贷款的难度加大,削弱了贷款人提前归还公积金贷款的冲动。同时,2007年个人理财观念迅速提升,丰富的理财产品和持续活跃的股票市场,提升了人们对货币资产收益率的预期,也促使提前还贷情况减少。
3、年度增值收益明显下降,缴存人收益明显增加,个人帐户资金积累速度之快历年最高。
2007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为28.08亿元,较上年增加5.92亿元,增幅为27%。其中占业务收入80%份额的个人贷款利息收入22.24亿元,同比增长37.71%;业务支出为20.32亿元,较上年增加9.25亿元,增幅为84%。其中占业务支出91%份额的缴存人利息支出18.46亿元,同比增长109.30%;受此影响,全年增值收益7.76亿元,较上年减少3.33亿元,降幅为30%。
增值收益出现负增长主要是受到2007年央行六次提高基准利率的影响。一方面,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年初的4.59%上涨到5.22%,上升了0.63个百分点。目前贷款利息的计息规则是贷款利率每年按照1月1日的挂牌利率调整一次,新增贷款按照发放时的挂牌利率执行。因此,存量贷款416.05亿元的利息在2007年是按照4.59%的利率计算的,而增量贷款166.33亿元按照新利率逐月产生利息。这就造成贷款利率上升所带来的利息收入增加在2007年并未完全实现。
另一方面,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年初的1.80%上涨到3.33%,上升了1.53个百分点。目前支付缴存人利息的计息规则是按月计提,计提利率按照当月的挂牌利率计算。因此,存款利率的上升在计提的利息中已经充分反映,加上缴存余额的逐月增加,其共同作用使得2007年支付给缴存人的存款利息达到18.46亿元,比2006年的8.82亿元增加了109.30%。
因此,这种存贷款利率的不对称上调以及实行上的时间差,造成了2007年业务支出增速远高于业务收入增速。可见,2007年增值收益的减少,并非是业务收入或其它指标下降造成的,而是因为支付给缴存职工的利息支出大幅上升所致。当年因利率上升而多支付给缴存人的利息约为6.14亿元,减少的增值收益转化为公积金缴存人的利息增加,个人帐户资金积累速度明显加快。可以说,在不对称加息过程中公积金缴存人是最终得益者。
三、2007年住房公积金发展热点关注
1、关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问题
2007年上海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数实现了近4%的增长,是近三年缴存职工数止跌回升以来增幅最高的一年,也是十年来增幅最高的一年。但是提高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仍然是我们所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
2007年召开的党的十七大描绘了今后五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成为五大民生目标。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项民生制度,它的使命是让更多普通职工家庭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依靠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或改善居住条件,实现“住有所居”。要实现这一目标,制度的覆盖面是重中之重。
制度覆盖面是实现住房保障的基础。住房公积金制度从1991年建立以来,通过几轮的公积金政策调整,尤其在上海,可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人员在政策上已实现了全覆盖,自由职业者、农民工、非沪籍人员等均在政策覆盖范围内。但我们看到,目前的实际覆盖面还相对有限。根据市统计局公布职工数计算,2007年上海的住房公积金职工覆盖率仅67%;若按全市从业人员计算,这一比例更低。有相当一部分职工群体没有参加到制度中来,或者曾经参加但由于单位效益不好等原因而处于“封存”状态。据统计,目前上海就有近200万的封存户。公积金制度覆盖率低的问题解决不好,制度不能为多数人享有,制度的功能就无法广泛、持久地实现。
上海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在1996年到达顶峰,缴存人数达441.15万人。然后经过了连续8年的下降,这8年正是上海产业结构调整中职工分流最严重的几年,相当一部分职工在失去工作岗位的同时,也失去了缴交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机会。经过方方面面多年的努力,终于在2005年止跌回升,但扩覆的效果并不明显。究其原因,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一、对不缴或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目前针对单位不缴或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所能采用的手段不外乎三种:协调、行政执法和申请法院执行。前两种手段的成本最低,效率最高,但由于强制性较差而导致效果不明显。二、部分企业法人的社会责任意识淡薄,认为福利分房政策取消后职工的住房问题和企业无关,长期漠视职工的公积金合法权益;三、执法力量不足,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市公积金中心的执法力量有限,目前整合劳动监察等政府执法力量的机制缺乏,社会各方资源无法很好的配合。同时,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宣传也有待加强;四、职工维权意识不强、维权成本较高。目前的劳动力市场下,法人和劳动者的地位并不平等。在就业压力下,获得就业机会和争取合法权益两相权衡下,往往前者占明显优势。此时,职工的维权成本较高,客观上造成无力或无法维权。在这些因素的交叉作用下,公积金覆盖面的大幅提高还要做更大的努力。
2、关注公积金收益用于廉租房建设和收储问题
随着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立模式逐渐明朗,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组成制度之一,保障功能实现途径也日渐清晰。除了对通过市场购房解决住房问题的职工给予低于商业贷款利率的公积金贷款的支持以外,那部分没能力通过市场来解决住房问题的职工都应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对于住房困难的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保障途径是享受廉租房政策,居住廉租房。按照国务院24号文件要求及市政府相关决定,上海已经计划动用公积金的增值收益20亿元收储廉租房房源。至2007年底已经签定了4288套、28.28万平方米的廉租用房收购协议,完成计划收购额的一半。对于中低收入的职工家庭的保障途径是提高其住房消费能力。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积累以及充足的、低利率的贷款政策支持这些职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或者限价房,从而解决住房问题。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的一部分用于廉租房建设这是制度性的安排,在上海把历年的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用于廉租房收储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也出现了一些争议。有人对公积金增值收益的属性提出疑问,认为住房公积金是属于缴存者个人所有的,个人资金集合运作后的收益应归全体缴存人所有,不应无偿地用于廉租房的建设和收储。又因为廉租对象并非全是公积金缴存者,因此存在权利与义务有不对等之处。住房保障特别廉租房制度应该是政府的责任,无偿占用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廉租房建设是“公权”侵犯“私权”。也有人认为,住房公积金缴交者在缴存后就获得了规定的存款利息,且不再承担资金运作(如放贷)的风险,因此增值收益应属于公积金的整体而不是缴存者个体。把部分增值收益用于廉租房建设也是这项制度向中低收入职工倾斜的一种安排,无可厚非。当然勿庸置疑用这笔资金收购、建设的廉租房产权必须属于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既是职工的住房保障资金,也是社会公共资金,依法依规运作和管理,使其能更好地在住房保障体系中发挥作用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3、关注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问题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特别关注收入分配的公平问题。强调“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要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日渐突出之时,社会更加关注制度的公平性,包括“缴交公平”和“使用公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劳动者禀赋的不同,收入分配差距是客观存在的。以职工工资作为公积金缴交基数,不可避免地把收入的差距映射在公积金的缴交额上。虽然缴交基数调整政策对高收入者进行“限高”,但确保低收入者缴交是更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即所有企业都必须为职工建立公积金帐户并按月缴交,同时还必须按国家规定以不低于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足额缴交。因此,2007年基数调整中本市对一些困难企业提高了缴交要求,规定了全市最低的“保底缴交额”,从而相对缩小了最高和最低缴交额之间的差距。
从“使用公平”来看。相对而言,收入较高且有能力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那部分群体比收入较低无法通过市场来解决住房的群体有更多的机会提取或贷款使用公积金,享受制度带来的优惠。因此,这也导致社会上有人发出了公积金是“富人俱乐部”、“为少部分人输送利益”的质疑。虽然这种质疑有以偏概全、对制度的作用了解不够全面所致,但是关注这种“使用机会”上的公平,解决好对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使用机会”问题,才能使制度的作用更具有普遍性。无论从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体系和廉租房制度建设中的作用来看,还是更好地解决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机会”的公平性,都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上海二手房市场开始破冰 08/03/20
·上海:楼市趋势大调查 08/03/20
·楼市降价真相:京沪作秀 广州“真摔” 08/03/20
·2007年房地产统计 疯狂的楼市 08/03/20
·叶檀:卖地财政不破 廉租房制度难行 08/03/20
观点网关于本网站版权事宜的声明:
观点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客观提供更多信息用。凡本网注明“来源:观点网”字样的所有文字、图片等稿件,版权均属观点网所有,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或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您速来电020-87326901或来函guandian#126.com(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与观点网联系。